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3-07-23 12:39:08
根据2019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具体如下:
考试方式
学科门类(或专业类别)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全国统考
哲学[01]
305
40
80
1.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加分政策按教育部要求执行。
经济学[02]
335
50
80
法学[03]
320
45
80
教育学[04](不含教育硕士[0451])
350
55
170
教育硕士[0451]
310
45
70
文学[05]
345
55
85
理学[07]
295
40
70
工学[08](不含工程硕士[0852])
305
40
60
工程硕士[0852]
285
40
60
医学[10]
300
40
120
管理学[12]
345
55
90
艺术学[13]
340
40
80
管理类联考[1251]、[1252]、[1253]、[1256]
165
外国语40管理类综合能力80
法律硕士联考[0351]
315
40
80
强军计划单独考试
290
40
60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55
40
6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单科不降分,总分降10分。
说明:
1.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总体不低于120%%u3002初试各项成绩(包括总分和单科)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类别)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的考生名单请点击附件下载查看。
2.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的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各学院相关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复试时间及要求)将于2019年3月10日左右陆续在学院网站公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也将同步更新。
3.对于参加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或法律硕士联考,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才能满足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8日前向校研招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书面说明。
4.复试考生需进行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相关事宜由各招生学院及校医院统一协调后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考生近期调整身体,确保良好状态。
5.复试考生除须携带学校要求(见招生简章)的材料外,还须携带学院要求材料(具体见学院复试工作方案),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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